NOTICE
租賃細節
甲方 : 出租廠商
乙方 : 租用單位
租用條件 :
日租 : 當租用不足月租條件時以日租計算.
月租 : 租用超過第一個月而未滿兩個月時,則以平均月租金額計算。機具租用完後請通知甲方運回,如不確定以繼續租用計,租金照算。
租用規定 :
機具之操作人員由乙方負責,引擎機油,水箱冷卻水,請每日檢察機具進駐工地往返費用由乙方負擔機具燃油料由乙方負擔機
具保養修護由甲方負責,發電機在每次發動數小時後,至少須讓引擎有休息時間好讓引擎之潤滑液冷卻,冷卻時間大約10小
時。如須連續運轉24小時須租用兩台交替使用。如須連續運轉24小時,須租用兩台交替使用或租金費用另計。
機件保養 :
甲方應負責機件之保養責任,每月至少應赴使用現場保養一次,乙方於正常使用情況下如遇機件故障或性能不佳,甲方應迅速
修復或當日更換新機件以供乙方繼續使用,為乙方人為因素使機件故障或損壞,則發生之費用由乙方負擔,以於有異常運轉時
作為判斷停機之依據並可即時通知甲方修理不管是否為乙方人為因素,若甲方無法迅速修護正常應於停機時間起一日內另調
同型機具替代並安裝試車完成。
付款方式 :
機具計價自簽收生效日起,按實際使用台數每月付款一次,依乙方公司規定辦理計價付款。